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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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雷度”)、火炬
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国际”)、雷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度
国际”)。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为苏州雷度、
火炬国际、雷度国际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1 亿元、3,000 万元及主债
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苏州雷
度、火炬国际、雷度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3.2 亿元、3.44 亿元及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保障其与供应商的交易顺利进行,公司于
证合同》,为苏州雷度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
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火炬国际、雷度国际提供最高债权本金等值人
民币 1 亿元、3,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41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
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年度
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11”、
“2023-020”、
“2023-041”、
“2023-048”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
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621.28 103,252.00
负债总额 28,679.77 25,721.84
净资产 79,941.51 77,530.17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697.83 99,652.30
净利润 2,417.26 6,052.08
(二)火炬国际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940.91 29,059.79
负债总额 11,318.03 8,084.88
净资产 21,622.88 20,974.91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516.76 66,739.30
净利润 -25.47 3,082.99
(三)雷度国际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996.53 16,914.58
负债总额 5,667.72 4,865.47
净资产 12,328.81 12,049.11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016.49 5,571.60
净利润 -63.82 -27.2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苏州雷度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
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
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为火炬国际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等值人民币 1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
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
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雷度国际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等值人民币 3,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
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
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因公司能对其日常
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61 亿元,均为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
的 35.24%;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60 亿元,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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